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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关报检:报检-报关-交税-放行-化验-备案-取证 报检提供资料: **进口化妆品(未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的)报检时, 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供以下文件: 1、产品配方 2、货物清单; 3、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4、地区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进口化妆品成品(包括销售包装成品 及非销售包装成品)应当提交地区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有效期 内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上述文件提供复印 件加盖企业公章的,应当同时交验正本。 5、地区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交*承诺 6、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翻译件 领取卫生证书 检验检疫人员根据报检资料及货物清单对进口化妆品进行现场查验和抽样检验。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系统生成产品正式备案号,产品备案完成。请企业到口岸检务领证窗口进行领证。